桂林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行政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级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涉外税收中地方税收的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
4.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5.负责对本行政辖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6.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理信息系统。
8.进行有关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9.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