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协调防汛抗旱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负责防洪、水利、地电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病险水利水电工程监测、处理、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制定防汛抗旱资金、物资、设施需求等方案。
县发改局:负责安排和争取防洪抗旱、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抗洪抗灾项目,协调安排资金和物资计划。
县经贸局:负责所辖工矿企业的防洪减灾安全和灾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及时统计报送工矿企业的洪涝灾情,积极组织受灾工矿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协调石油供应部门储备、供应防汛抗旱所需油料。
县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资料。搞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县教育科技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负责学校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治安,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抗旱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讯工作。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调查核实灾情,指导协调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安排灾区群众生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达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崩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和预防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城镇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城河道的清淤清障工作,确保县城河道清洁、卫生和安全度汛。
县交通局:负责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及其设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泊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卫生防疫人员,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提供所需车辆。
县农牧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洪涝、干旱灾害的情况,负责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抗旱油料、农机具的及时调运、供应与维修工作;协调解决抗洪抗旱所需的救灾资金和物资,提出制定支援灾区的各项政策措施。
县林业局:协调并提供防汛木材,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木的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及时救护伤病员;储备必备药品和器械;组织开展灾区防疫工作。
县环保局:监督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山洪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当出现汛情、险情时,要在第一时间抢拍、摄制洪灾时的洪峰真实情况和抢险过程,向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的摄录资料;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汛期安全监管。
县司法局: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排除通讯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县公路段:做好国道、省道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公路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有关公路,保证公路畅通;对防汛抗旱指挥车及运送防汛抗旱物资车辆免征过路过桥费。
县消防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与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桐梓火车站:负责所辖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卫生防疫人员。
县财险公司、县人险公司:及时做好受灾保险标的理赔工作。
县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油料的及时供应。
县水文站:负责水文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准确地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实时水旱情信息和测报资料。
桐梓供电分局:负责所辖电网电站的防洪安全,执行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邮政局:负责邮件的防洪安全,及时传送防汛抗旱邮件。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