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强化政府网站管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制定印发《梅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明电〔2016〕200号),明确今后五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6〕52号)、《关于印发梅州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分解表》等,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保障。
(二)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订《梅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按时按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政府网站监督和考核进一步强化。一是举办了政府网站考评培训。邀请专家对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政府网站考评培训,解读相关政策。二是对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整合完善相关栏目,设置无障碍、繁体和英文版本通道等,提高了用户使用的便捷性。三是积极开展年度考评。制订印发《梅州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对全市8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3个单位网站进行了考评。通过以评促建、已评促管,着力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根据省府办《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6〕474号)要求,落实了重点领域公开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间,确保按时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
1. 继续推进权责清单公开。一是建设“审批改革”专栏,公开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文件和动态信息。二是印发《梅州市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了一批非行政许可事项。三是公开了二批《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和三批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四是公开了40多个单位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信息。五是印发了第四批《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了50多个市直部门权责清单。
2. 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开。一是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开了136家预算单位2016年预算收支预算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二是在人大批复后20日内,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开2016年市政府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并指导督促市本级各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时按规定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三是及时公开了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四是公开了市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平台的12项ppp项目信息。
3. 继续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更新住房保障、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文件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公共租赁、廉租房申请流程、办理手续等方面信息。
4. 继续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在梅州市扶贫信息网公开了《梅州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文件,公开了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申报程序、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示了全市新时期精准扶贫拟重点帮扶的349个村名单。
5. 继续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市财政局将省财政厅以﹝粤财法﹞名义下发的涉及税收法规的相关文件在该局网站公开。二是市国税局设立“税收优惠政策”专栏,公开了1000多条优惠政策类信息;印发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小册子30000多份,举办了各类型政策宣讲会50多场次。三是市地税局设立“减税降税”专栏,公开优惠政策14项;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刊登《关于调整记地产产易环节契税营业税》等减税政策解读文章7篇。四是市发展改革局在该局网站公开了保留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方便征收对象全面了解收费政策依据、执行部门,实现明白缴费。
6. 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台及时发布梅州市城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二是在市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定期公开县级、镇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并链接到市环保局网站。四是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按照“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开”进行“三公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平台录入公示,按时公开环评信息。五是公开了环境污染费征收、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辐射安全方面的信息。
7. 继续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市卫生计生局培育市医疗机构公众号6个,及时更新全市医疗机构重点领域、公众关注等信息。二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公开食品抽检、专项整治、注销撤销等方面信息,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规范推进。严格按照省、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和办理程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开展“微改革”、“微创新”,健全办理机制,提高建议提案满意率。2016年,我市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3件,答复意见或会办意见均上传在广东省人大代表工作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政协提案在线办理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94件,答复意见已在梅州市议案建议提案信息管理系统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8万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725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81万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59万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74万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41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8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40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910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436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5宗(其中,市直185宗,县直170宗),其中,当面申请数42宗,占11.8%;网络申请61宗,占17.2%;信函申请241宗,占67.9%;传真申请11宗,占3.1%。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5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21宗,占5.9%;同意公开215宗,占60.6%;同意部分公开10宗,占2.8%;不同意公开25宗,占7.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6宗,占18.6%;申请信息不存在14宗,占3.9%;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宗,占0.6%,其他答复情形2宗,占0.6%。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理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1宗,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6宗,占54.5%;被依法纠错数3宗,占27.3%;其他情形数2宗,占18.2%。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2宗,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宗,占50%;被依法纠错1宗,占50%。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的公开意识不强、制度建设不够健全、业务人员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明电〔2016〕200号)等要求,围绕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制订实施年度工作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梅州实际,总结以往经验,科学制订《梅州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梅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根据省的要求,近期筛查了全市纳入省政府网站普查系统的非政府网站,下阶段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政府网站管理,对纳入系统监管的网站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不定期的重点抽检,并按照省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要求,出台相关措施,对纳入系统监管的非政府网站和信息内容少、安全系数低、网站维护不到位的部门网站、乡镇政府(街道办)网站按有关程序进行关停并迁移到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申请需求。
(五)加强业务和考评培训。拟邀请专家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继续搞好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培训,逐渐提升新形势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