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经济技术协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策划并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对外推荐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投资咨讯服务。
(四)负责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优惠政策宣传、咨询及联络接待等综合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负责建立管理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
(六)负责市外企业和商(协)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指导在外榆林企业和商会。
(七)负责组织国内外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协调解决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外来榆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八)监测考核全市投资环境,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
(九)负责投资环境110工作,受理市外在榆投资经营企业投诉并负责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保障市外各种经济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在我市投资的合法权益。
(十)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