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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税费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按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对下列税费、基金进行征收管理:1、营业税;2、资源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7、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9、土地增值税;10、印花税;11、教育费附加;12、堤防维护费;13、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14、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15、文化事业建设费;16、地方教育

按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对下列税费、基金进行征收管理:1、营业税;2、资源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7、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9、土地增值税;10、印花税;11、教育费附加;12、堤防维护费;13、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14、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15、文化事业建设费;16、地方教育发展费;17、残疾人保障基金;18、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19、其他新开征的地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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