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区级招商引资工作的单位。
分街、镇、乡和区有关部门二个层次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1、主要招商引资指标的完成(含引进国外资金、引进区外资金、出口创汇等指标)。指标完成计100分;未完成指标按未完成程度扣分;超额完成按超额程度加分,每超5%加1分,最高加10分。
2、招商引资工作质量。主要包含引进的资金中产业项目、高科技项目所占比例,以及引进项目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项目(高就业项目和高税收项目)。
采取加分形式
①新引进项目中每引进一个50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投资项目加1分,最高加10分;
②新引进项目,每一项目安排当地就业人数50人加1分,最高加10分;
③项目建成后,第一年度缴纳区级税收每50万元加1分,按项目加分,最高加10分。
3、招商引资基础工作
采取加分形式
①队伍建设,各单位确定有招商引资人员,有分管领导的加2分;
②各单位当年新项目策划、包装5个以上加1分,最高加2分;
③各单位存量资源库、项目库、客商库、企业库每一项建设健全的加1分,最高加4分;
④各单位当年按要求参加招商工作会,重大招商活动,每签约1个项目加1分,最高加4分。
1、评出的各街、镇、乡招商引资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奖金总额分别为50000元、30000元、20000元;
2、评选的各有关部门招商引资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奖金总额分别为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3.完成外贸出口工作任务的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