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技术科
负责各类规划研究、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负责出让类非工业项目规划条件以及规划建筑设计要点通知书的编制与审批;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查与论证;分局指定的其他工作。
(2)规划建筑管理一科
负责出让类非工业项目“两证”的核发;组织出让类非工业项目的规划建筑方案竞选、审查和报批;负责窗口规划服务工作;负责“一书两证”的制证、用地红线与数据汇总工作;负责市、区重点项目的扎口管理;参与相应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核实;分局指定的其他工作。
(3)规划建筑管理二科
负责工业项目规划条件以及划拨类非市政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通知书的编制与审批和“一书两证”的核发;组织工业项目以及划拨类非市政项目的规划建筑方案竞选、审查和报批;参与相应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核实;分局指定的其他工作。
(4)市政工程管理科
负责独立市政项目规划条件以及规划建筑设计要点通知书的编制与审批和“一书两证”的核发;组织独立市政项目、各类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环境方案以及管线综合方案的竞选、审查和报批;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查与论证;参与相应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核实;分局指定的其他工作。
(5)规划监察科
负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信访管理工作;负责“三合一”法制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项目公示(布)工作;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负责听证组织工作;负责普法、法制教育工作;分局指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