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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2022/07/16258 作者:佚名
导读:办公室(政工股) 主 任:张建宇 办公室(政工股)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保密、保卫、基建、卫生、计划生育、双文明建设、接待后勤服务和办公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编辑文件及局机关内部刊物,牵头编写有关史志、年鉴。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乡镇场国土资源所办公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及党统干统工作

办公室(政工股)

主 任:张建宇

办公室(政工股)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保密、保卫、基建、卫生、计划生育、双文明建设、接待后勤服务和办公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编辑文件及局机关内部刊物,牵头编写有关史志、年鉴。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乡镇场国土资源所办公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及党统干统工作,承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人事、工资调资)、年度考核工作;搞好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承办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申报工作。

财务股

股 长:黄小华

财务股职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并实施有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对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协助财政部门管理征收票据;负责局直属单位经费的计划、分配和管理,组织汇总、编制财务预决算;对直属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地质勘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各项专项资金的预算、核算和监督管理,承担县财政拨给的各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工资发放、社保及医保、局机关的办公用品采购等有关工作。

地产与地籍管理股(测绘股

股 长:王志农

地产与地籍管理股(测绘股)职责:负责全县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土地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核;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工作,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具体工作方案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组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评测,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全县地籍管理,拟定和实施地籍地政管理办法;拟定和实施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指导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和权属管理办法,承办全县重大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负责办理土地初始登记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变更登记的具体工作;负责基准地价确定和更新工作,指导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报审,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负责依法审查全县对外提供的测绘成果;负责土地利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测量控制系统的建立、更新、使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审查全县测绘单位等级资格及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依法进行测绘登记,组织编制、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全县地图;按国家规定审核县外单位、个体测绘业者来江华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地理信息数据质量;依法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承办上级测绘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

政策法规监察股

政策法规监察股股长:蒋联贵

监察室主任:黄明柒

政策法规监察股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对党员干部职工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检查局属各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局属各单位及本局管理的干部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属各单位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本局管理的干部职工不服其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其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按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监察室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对党员干部职工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检查局属各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局属各单位及本局管理的干部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属各单位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本局管理的干部职工不服其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其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按时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耕地保护股

股 长:王满清

耕地保护股职责:组织研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参与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定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负责审查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方案;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核和报批;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和资金拨付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检查和初步验收;承办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荒山、荒地、滩涂围垦开发的立项、审查工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大队长:杨 平

副队长:陈湘平、杨礼松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负责对各项规划、计划执行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参与按法律程序补办违法用地手续工作;承担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具体工作。

矿产储量与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县矿产事务所

所 长:伍致勇(产储量与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骆日(县矿产事务所)

产储量与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县矿产事务所职责:组织编制全县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地质勘查规划;研究、拟定全县矿产资源和矿产储量管理办法;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发布统计通报;负责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矿产地采矿评估结果的审查、认定和上报工作;参与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审核、审批;负责地质资料汇编管理;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负责管理全县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县内矿产资源储量信息交流。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组织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依法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依法进行勘查项目的审核、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核登记;协助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依法调处勘查权属纠纷;协助或组织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评估结果。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负责采(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管理工作,负责采(探)矿登记发证、转让、出租等权属变更登记审核报批工作,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负责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检年审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矿产品运输和销售情况的检查;负责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减免的审核申报,参与矿产资源有关规费征收。对各乡镇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配合有关股室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法规宣传,依法调处采矿权属纠纷;组织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贯彻实施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法规;拟定和实施全县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组织审查矿山、城市、区域总体规划和建设项目地质环境评估报告;组织指导和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和协助建立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组织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态监测、预报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监督管理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建立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站网系统,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建立健全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组织编制、公布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及地下水资源的年报、通报、公报;参与地下水资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合作交流项目的审查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负责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动态监测、评价,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消息;对申请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提出初审意见;拟定和实施采(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方案,承办采(探)矿登记发证和转让、出租等权属变更登记的审核报批事务工作。

规划与建设用地股、县土地储备中心职责

股长、主任:罗 锋

规划与建设用地股、县土地储备中心职责:组织编制全县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执行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参与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会审工作;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程序补办违法用地手续;负责国有非农土地划拨供应的管理和乡(镇)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负责各类建设用地的征收、征用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宜;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管理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方案;负责临时用地管理和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负责国有土地、闲置土地、储备土地的管理,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出让信息;拟定和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办法,并根据县土地储备领导小组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具体负责实施土地储备各项工作;根据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出让方案、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拟定和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挂牌方案,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拟定和实施收回土地使用权和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政府收购、储备土地办法,代表政府实施优先收购权,经营和管理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测算、补偿、招商洽谈以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通过抵押贷款等形式从金融机构取得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负责全县地产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工作。

地产交易管理所

所 长:唐伟文

地产交易管理所职责:提供国土资源交易、咨询服务;从事土地地价、采矿权价款评估;负责发布国土资源市场信息、招商信息;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采(探)矿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转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出租、抵押登记的具体事务工作;代之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单位、个人出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联营联建、作价入股等,含商品房转让)变更登记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内土地出让金、采(探)矿权价款、发证费、测绘费、契税、营业税等各项费、金、税的代收代征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交易纠纷调处及合同仲裁。

土地管理事务所

所 长:刘海军

土地管理事务所职责: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权属调查测绘工作;会同政策法规监察股拟订、修订全县征地拆迁的政策文件;统一承办全县国家建设的征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测绘、拟订土地征用方案、发布征地公告、进行各类补偿计算等具体工作,依法按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申请和配合法院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强制腾地工作。

国土资源所

桥头铺镇国土资源所

界牌乡国土资源所

沱江镇国土资源所

东田镇国土资源所

大路铺镇国土资源所

白芒营镇国土资源所

涛圩镇国土资源所

河路口镇国土资源所

小圩镇国土资源所

大圩镇国土资源所

水口镇国土资源所

码市镇国土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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