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职责:
1、负责苏州市区内(“五市、八区”,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21眼地下水动态监测井、6组基岩标、2组分层标、81个GPS标石及“苏锡常地面形变监测中心(具体见中心介绍)”的管理、维护,整理、分析监测数据,编制地质环境监测报告,为政府科学利用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地质依据。
2、负责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及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成效信息反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3、协助院各部门做好辖区内各类信息的收集、调研及各项地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参与辖区内生态环境评价、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下水动态监测、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勘查评价、乡镇土地规划等各类项目的调查、成果编制等。
4、开展工程物探工作,利用地质工程物探技术开展技术服务,主要从事电法工程物探、地震工程物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