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是我国社会关于发展方式和环境保护观念的一次深刻变革,是对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全面宣战,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环保领域的全新实践。实施污染减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实现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减排措施,大幅度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全国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基本得到控制,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总体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以化学需氧量为代表的水体有机污染尚未解决,部分水域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酸雨污染未得到有效缓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转化形成的细颗粒物污染加重,光化学烟雾频繁发生,许多城市和区域呈现复合型大气污染的严峻态势。“十二五”期间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工业化和城市化仍将处于加快发展阶段,资源能源与环境矛盾将更加集中。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战略目标,应抓住“十二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强化污染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