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的过程中,对其进行现场督察是非常必要的。目的是准确掌握各项污染减排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建成运行的减排设施的运行情况等。日前的日常督察工作主要有二个层面:
一是环保部各督察中心的日常督察,采用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环保部各督察中心会同有关省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或者由各督察中心独立开展。 督察的教点是各地治理工程减排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结构调整减排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察结果将作为核算各省污染减排监察系数的重要依据,一般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是各省组织的日常督察,例如辽宁省实行“季检查”制度,对各市污染减排工 作进行全而的督察,包括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减排措施的实施、秉点减排设施的 运行等,同时开展对各市污染减排上作的业务现场指导。
三是各市自行开展的自查,各市可不定期地组织本市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督察,一般检查的频次较高,一方面起到督察作用,另一方面可向企业传达国家和省有关污染减排的政策要求,进行污染减排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