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规范农家书屋采购工作的通知简介

2022/07/16150 作者:佚名
导读: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直管县新闻出版局: 为加强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我省农家书屋的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要深入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落实好、使用好专项资金作为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关键。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关于增报2010和2011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冀新出联

文件全文

各设区市、直管县新闻出版局:

为加强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我省农家书屋的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要深入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落实好、使用好专项资金作为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关键。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关于增报2010和2011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冀新出联字〔2010〕8号)精神,2010年及以后上报计划建设的农家书屋,市、县配套资金由各市、县负责采购。各市、县要认真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和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市集中采购或市、县分级采购的方案,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科学制定政府采购方案,以合理的价格(折扣)作为评标依据,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并加强对中标单位采购行为的指导,避免采购价格(折扣)过高或过低。

二、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根据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6号)的要求,农家书屋工程配套资金要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其使用必须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杜绝侵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不能用于工作经费、书屋管理人员的工资以及福利性支出等。

三、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奖励资金由省级统一采购图书和电子音像制品。市、县配套资金由市、县采购20种以上的报刊和部分科技类图书。

四、要把选配好出版物作为确保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采购的出版物要从当年度《总署推荐目录》(登录《农家书屋网》公告栏)中选择。图书采购以适合当地需求的科技类图书为主,采购数量根据地区配套资金情况,每个书屋图书选配数量为300册-450册。具体见下表:

市、县配套资金(元/家)

最低数量(册/家)

10000

450

8800

380

8500

360

8200

340

7900

320

7600

300

设区市、直管县要严把图书质量关,决不允许用库存书、图书馆下架的旧书以及质次价高的低劣图书冲抵农家书屋图书数量。《采购目录》在采购前要报省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目录才能进行采购。

五、书屋建成后,要逐级组织实施验收。县局全部验收,市局按30%、省局按3%的比例抽查。验收内容包括书屋场地、书架、桌椅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出版物、三项制度、三个登记本、开放时间公示牌以及管理员桌签等。省局将通过编发简报、印发文件等形式对各设区市、直管县的工作进行通报。年底综合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六、各设区市、直管县要及时上报出版物采购情况,报告要附资金使用的单据、采购清单等。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