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先后接受河南省及郑州市各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业务,接受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等财政部所属资产管理机构的委托业务,接受过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民检查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信阳支队、商丘市纪委、商丘市城市信用社、濮阳市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等部门机构的委托,成功举行大小拍卖会一百余场,拍卖标的金额拾亿余元,为法院的执行工作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执结案件。处置资产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相关委托单位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公司还多次被省外法院选中,成为外地法院在河南省内查封资产拍卖的拍卖机构,如海南省琼山市人民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法院等等。我们在操作这些业务时,充分发挥我公司在本地的优势,尽可能减少外地法院在异地执行时所遇到的麻烦,尽可能快的做好各项工作,降低外地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本,圆满完成了所接受的拍卖变现工作,受到了多家外地法院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