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笫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以经营和生产五金机电为主的企业单位。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商德商风好,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的企业。
(二)团体会员包括各地五金机电商(协)会和五金机电行业中的其他社会团体及科研、事业单位。
(三)个人会员包括本行业的经营者、投资者和各种技术人才;与本协会有联系的经济、理论、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相关人士;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从事五金及相关行业的人士。
笫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属本行业及与本行业相关的骨干企业、组织和个人。
笫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单位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予以注册,颁发会员证。
笫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取有关信息和资料;
(三)优先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笫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 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四) 向本协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一年不交纳会费或经常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核准,予以除名;凡依法被刹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然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