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使用原则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河南理工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报社联备案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