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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印发的通知

2022/07/1696 作者:佚名
导读:豫政办〔2020〕3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6日

豫政办〔2020〕3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政务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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