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机构调整。原县民营经济发展局管理的泗水县重点项目建设地材管理办公室调整为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原县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调整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
(二)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立信息网络化联系和协作会议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办事流程,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发现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职责的事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处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管理工作中,发现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的事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因告知或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环节主管部门承担相关的责任。
(三)关于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分工。1、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和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2、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职责分工。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前期工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后期工作;初步设计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概算方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批。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会同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县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建设项目交易相关管理办法,审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交易环节进行监督,协调处理重大投诉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县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材管理的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建材生产领域的行业管理工作,履行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建材使用领域的行业管理工作,履行建材使用监管职责。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助。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建材行业节能环保、结构调整和科学发展。
(五)关于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问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布局和异地建设费的收取管理,参与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