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拟订我市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我市长期、近期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开展墙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促进、指导共同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四、负责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解缴、使用与管理;
五、协调配合做好我市砖瓦窑业整治,做好限制生产和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积极推广应用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
六、负责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宣传.评比表彰、奖励、信息交流,专业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四市墙改管理机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
八、负责本级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墙改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