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处理市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政务信息、督查、税收宣传和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地方税收政务调查研究;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基建、办公现代化等行政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
执行国家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和国家金库条例,管理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编制、分配地方税收计划;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监督检查地方税收计划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系统内部财务审计;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清理欠税;管理地方税收票证;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人事教育科
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承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监察室(审计科)
负责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参与系统财务、经费和基建的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行为税收管理科
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以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税收、附加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基金管理科
负责省政府委托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征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基金(附加、费)征收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有关基金(附加、费)征收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基金(附加、费)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征收管理科
负责拟定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具体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负责地方税务登记、申报工作以及税收资料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负责地方税收发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