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订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有关农村能源建设技术标准;
(二)推广农村新能源技术和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指导农村节能工作;
(三)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和沼气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
经验;
(四)搞好各种农村能源技术培训,壮大农村能源建设技术队伍,并进行科学地组织管理;
(五)依照Ⅸ湖南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办法》,承担全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
(六)结合本县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保护环境、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原则,开展农村新能源技术研究推广,保护农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