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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2022/07/16108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行业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组织重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会议组织、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和老干服务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二

(一)办公室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行业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组织重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会议组织、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和老干服务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二)建设工程管理股

负责制定全市建筑业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外来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工作以及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审核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和商品砼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招标、市场交易、工程造价、劳动统筹保险工作;负责企业执(从)业人员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和监管;负责建筑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上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审查、申报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核算;负责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全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拟定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制定调控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住宅建设和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管理市本级房地产开发项目,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城乡规划建设股

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镇、乡和村庄建设的管理和实施;承担全市村镇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全市镇、乡专项规划制定和实施,负责建制镇和乡集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初审与报批。承担全市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村庄整治、农村住房建设,落实国家、省、怀化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镇、乡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省、怀化市重点镇(村)的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规划管理的技术性文件;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综合执法、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行政综合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书》、《施工许可证》、《排水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等证书,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负责电子政务及公共信息平台服务与管理,负责本部门驻市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完成本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股

指导和监督乡(镇)和村庄建设的管理和实施;指导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住房建设,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省、市重点镇(村)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人事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局二级机构资金使用计划的报批和拨付;负责本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实施;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局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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