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个人收入计算方法
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不论户口是否在一起、不论是否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个人收入都需计入家庭总收入。家庭成员个人收入计算办法是:
(一)从业人员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无法确定实际收入的,按省、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退休人员养老金、下岗人员生活费按实际领取金额计算。
(三)自谋职业收入按各区自谋职业行业收入评估标准计算,实际收入高于行业收入评估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四)失业人员收入计算:失业人员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符合就业条件、有就业要求而未就业人员。首先向街道或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由街道或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就业,如暂没有就业岗位或介绍的岗位不适合本人,则由上述部门出具手续,按实际收入计算本人收入。
(五)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或安置费的人员,在核定其家庭收入时,应将实际领取的经济补偿金或安置费,按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人口计算可分摊的月数,在可分摊的月数内,该家庭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有抚养规定的,按协议书或判决书规定计算;没有抚养协议规定的,一般按不少于低保标准计算。
赡养费按低保标准计算,但子女家庭属于低保对象的,则不负担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