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居民窗口申请:
住房保障窗口申请(1个工作日)→市住保中心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产权情况并挂网公示(17个工作日)→市住保中心负责申购档案备案并发放准购通知书(2个工作日)
(二)单位职工集中申购:
单位发函到市住建局申请集中申购→市住建局批复同意后转市住保中心办理→单位负责受理、初审职工申购材料,在单位内公示并出具审查意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复核申购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查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公示(15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发放准购通知书(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