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钢结构建筑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将在云南省城乡建设中大力推广使用钢结构建筑,用3~5年的时间,建立健全钢结构建筑主体和配套设施从设计、生产到安装的完整产业体系。“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建公共建筑选用钢结构建筑在15%以上,不断提高城乡住宅建设中钢结构使用比例。该意见的发布是经过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的。
意见表示,钢结构建筑具有抗震性能好、工业化生产程度高、施工周期短、节能环保等优点,大力推进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是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建筑物抗震性能,减少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的重要途径;是消化钢铁过剩产能、形成钢材战略储备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墙材革新、带动传统建材产业升级换代的重要抓手。
意见表示,将采取“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突出重点”的方式稳步推进城乡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重点推动公共建筑率先使用钢结构建筑,积极引导民居住宅建设使用钢结构,在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中积极推广使用钢结构建筑。并将在“财政、税费优惠、金融、用地、行政许可、行业引导”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