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加强淳安县小额工程公开交易管理的通知 |
法规分类: 区县规范 |
颁布日期: 2008-4-30 |
实施日期:2008-4-30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淳安县人民政府 |
正文: 杭府法备告[2008]9号 淳安县人民政府: 你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淳安县小额工程公开交易管理的通知》(淳政发[2008]21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特此答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淳政发〔2008〕21号 关于加强淳安县小额工程公开交易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小额工程的交易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机制,强化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小额工程实行公开交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