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印发《淳安县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 已在杭府法备告[2007]15号实行 |
法规分类: 区县规范 |
颁布日期:2007-11-19 |
实施日期:2007-11-19 |
时 效 性:有效 |
颁布单位:淳安县人民政府 |
正文: 杭府法备告[2007]15号 淳安县人民政府: 你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淳安县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淳政办发[2007]193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特此答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淳政办发〔2007〕193号 关于印发《淳安县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淳安县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