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行使交通运输领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运政、地方海事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负责配合上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非现场执法、信息化移动执法和执法信息共享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市公路管理所
按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市境内地方公路进行管理,打击和处罚各种破坏公路的行为;承担公路灾害抢修与保持畅通;承担对地方公路新建、改建、养护和维修以及地方公路的绿化和美化;负责对各种超限车辆的查处。
市社会客车站
负责对市境内车场(站)的管理、承担车辆进出场有关费用的征收;负责对客运车辆危险品的检查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