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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五章 附则

2022/07/16174 作者:佚名
导读: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涉外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适用本条例。 本省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在本条例施行前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继续有效。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涉外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适用本条例。

本省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在本条例施行前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继续有效。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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