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修订了《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实施步骤、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等事项;制定了《2014年度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做到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公开水利信息。
2、及时向“两馆”移交相关资料。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交报送工作,按时将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移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
3、结合实际加强信息解读工作。针对本部门重要和最新的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依据、意图、实施路径和政策亮点等进行信息解读,并在漳州水利信息网上及时公开。
4、丰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狠抓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加强漳州水利信息门户网站建设。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水利要闻、防汛抗旱、政务动态、公众参与和网上互动等常规栏目,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注重开辟领导关心、公众关注、内容权威的专题栏目,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基本做到常规工作有更新、重要工作有报道、重大活动有专题。
三是时填写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仔细核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同时认真做好原始台帐记录、整理、保存工作,使报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抓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2、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水利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县水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市级无行政处罚信息。
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在水利信息网上发布《2013年度漳州市水利局决算说明》、《2014年漳州市水利局部门预算说明》等预决算信息,在年度的“决算说明”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公开。为规范资金管理,印发了《漳州市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漳州市水利局工程维修保养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项目验收办法》及《水利水毁工程修复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规定。
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严格按照市级政府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政府采购,所有的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均在漳州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
2、抓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列入信息公开重点,主要涉及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大中型水库等相关重大水利工程信息。
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开展信用信息公开。在漳州水利信息网站设立漳州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功能,对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对违规单位、人员进行失信曝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公布在建水利重点建设工程进度、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勘查设计单位信用等信息。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及时调整市水利局保密工作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印发《漳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时限要求,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规范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申请程序,防止出现公开不当导致的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基础上,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需求,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四是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
2、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创建更好的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