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接待、安全、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协助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局监察室受理各类招标采购活动的投诉举报;负责对外沟通协调工作。
(二)受理室
负责与本县各招标采购项目单位的联系协调;负责招标采购项目咨询、资料受理登记、初步审核工作;负责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各项目单位招标采购活动的备案审核资料。
(三)招标采购管理室
负责制定招标采购交易活动有关制度,规范交易行为;对全县招标采购活动过程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建立评标专家库、代理机构、供应商备选库;负责建立招标采购当事人参与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负责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退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招标采购交易结果履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对未进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交易项目进行督查;指导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业务工作。
(四)监察室(不占编制,人员由县纪委、监察局派驻)
负责对招标采购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交易参与人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并对重点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负责协调处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争议事项;受理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查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协助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