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照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结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火力发电建设的发展及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实际情况,旨在规范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的试运、交接验收、达标考核及竣工验收工作,提高火力发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火力发电建设投资的效益。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中附录A、附录B、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河南电力建设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