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申请。职工凭相应支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单位核实无误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表》和《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连同支取证明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支取现金的,应同时提交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部门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支取单位提交的业务表格、证明材料及单位印鉴认真审核。
4、支取办理。符合条件准予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打印支取清单,开具转帐支票,将支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支取单位,职工从单位领取本人支取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