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16〕85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6〕2329号)的文件要求以及住建部2016年11月25日召开的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持续整顿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