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明两年重点对外环水系片区、植物园片区、滹太片区、高营片区4大片区及外环水系沿线区域实施规划控制,涉及长安区、桥东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藁城、栾城、正定等9个县(市)、区3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共60531亩,其中:可收储土地23143.71亩(商业用地6404.21亩、住宅用地16739.5亩,实际可收储面积以地籍调查与实地测量结果为准)、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约6325.77亩。
1.外环水系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建设大街以东、外环水系以北,仓宁路以南,涉及东尹村、楼底村、邵家庄村、西许营村、西羊市村、东许营村6个行政村,占地面积9028.95亩,可收储土地2315.06亩(规划住宅用地2224.29亩、建筑面积341.058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90.765亩、建筑面积21.179万平方米),其中市政府授权环城水系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收储土地4182亩。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2079.14亩。
2.植物园片区:位于植物园以东、北外环两侧,涉及岳村、康庄村、徐家庄村、城东桥村4个行政村,占地面积2673.62亩。其中:可收储土地1783.86亩(规划住宅用地818.94亩、建筑面积125.571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964.92亩、建筑面积225.148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360.18亩。
3.滹太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京广高速铁路以东、石太高速公路以北、滹沱河南岸以南,涉及南高营村、北高营村、东古城村、西古城村、柳林铺村、柳董庄村、前进村、肖家营村、城杨庄村9个行政村,占地面积13986.6亩。其中:可收储土地3104.94亩(规划住宅用地1050.96亩、建筑面积161.147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2053.98亩,建筑面积479.262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1002.71亩。
4.高营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石津干渠以东、北二环东段以北、石太高速公路以南,涉及南石家庄村、十里铺村、南高营村、北高营村、东古城村、西古城村6个行政村,占地面积17153.33亩。其中:可收储土地2870.85亩,规划住宅用地824.31亩、建筑面积126.394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2046.54亩、建筑面积477.526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2883.74亩。
5.外环水系沿线区域:涉及大郭村、于底、前太保、肖家营、柳董庄、柳辛庄、土贤庄、西兆通、东杜庄、南五女、东羊市、东京北、东仰陵、南豆村、良村等15个行政村,占地总面积17689亩,可收储土地面积13069亩(规划居住用地11821亩,规划商业用地1248亩),其中市政府授权环城水系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收储土地5331亩(涉及东羊市、东京北、东仰陵、南豆村、良村5村)。
(二)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研究确定,2011年将外环水系片区的楼底村,植物园片区的徐家庄村,高营片区的南高营村、北高营村,滹太片区的前进村、肖家营村等6个村作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储备试点村。上述6个试点村总占地面积18377.93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1073.83亩、建设用地面积约7304.1亩。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完成收储任务。
1.楼底村:占地面积1845.03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074.33亩(含基本农田366.2亩)、建设用地面积约770.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各文化娱乐用地。
2.徐家庄: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定位为商业用地。
3.南高营:占地面积9078.7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5911亩(含基本农田4485.4亩)、建设用地面积约3167.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和体育用地。
4.北高营:占地面积2604.4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383.4亩(含基本农田856.4亩)、建设用地面积约1221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用地。
5.前进村:占地面积898亩。其中农用地面积754亩(含基本农田502亩)、建设用地面积约144亩。规划定位为居住用地。
6.肖家营:占地面积约3351.80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951.1亩(含基本农田232.2亩)、建设用地面积1400.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教育科研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