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2年,在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各处室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新跨越的总目标,努力践行“敢为、能为、有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福建省人们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细化公开类别,深化公开内容,正确有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很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对于获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的需求。积极贯彻落实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新福州”的重要要求,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及时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以及最新政策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等各项工作的发展和“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形象,增加了社会公众的幸福感。做好住房公积金资金年度收支情况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让社会公众了解公积金资金动向和为服务社会公众所做的努力和贡献。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的一定的成效。结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2、主动公开的类别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网上查询、工作动态以及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并通过各种媒体加大传播中心的政策法规,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中心2012年度共有2件依申请公开,2件同意公开,及时准确的进行了答复,并向申请依申请公开人员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本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中心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
2、完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