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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概述

2022/07/1684 作者:佚名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畅通门户网站、电子信息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畅通门户网站、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服务。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我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继续加大规划计划公开力度。将与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国土方面规划、依法行政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和总结等信息及时公开。加大国土资源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公开力度,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二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落实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三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前,严格履行征前土地调查、征地告知确认和听证、两公告一登记等征地程序,充分赋于被征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榕国土资综〔2012〕768号)。同时,作为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有序推进保障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榕国土资综〔2012〕758号),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主动公开征收土地的项目、范围、位置、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途径及不同意见的反映途径、办理补偿登记途径等,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2012年对申请听证的被征地农民,召开征地听证会4场,发布《征地告知书》125份、《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各32份、《征收土地补充公告》4份。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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