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内设7个职能处室,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中心各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要、文电、保密、督查、信息、信访和档案工作;负责人事、机关效能、政务公开、自动化办公、财产管理、安全保卫、接待服务工作;协调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规划工作处
负责土地储备项目的前期摸底调查;负责办理选址意见、项目立项、用地许可等项目前期有关手续;负责办理储备地块的权属登记工作;负责土地储备项目安置房源购置及调配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出让地块管线前期投资汇总、管线综合会审工作。
(三)土地征收处
负责编制土地的年度储备计划及出让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储备项目集体工作的征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土地储备项目集体土地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法律事务,配合执法部门执法。
(四)企业收购处
负责省属、市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现有用地的收购工作;负责部分旧屋区改造项目用地及其他国有土地收储、收回、置换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土地储备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五)计财融资处
负责编制土地收储年度资金计划和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土地储备项目成本核算,做好成本回收工作;负责对土地收储项目各类合同、协议及费用支出等进行财务审核;负责专项工程预决算初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运作资金监控和财务审计、检查等工作;负责土地储备项目的融资和还贷工作。
(六)工程管理处
负责储备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储备土地或地块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土地收储项目安置房委托代建相关工作;负责储备土地的安全巡查和保护管理;负责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的经营利用;配合办理已出让经营性用地的交地手续。
(七)招商信息处
负责储备土地的宣传推介,发布招商信息和组织实施土地招商活动;负责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土地储备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研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收储地块欠款清账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各类合同、协议、合作文本的审核把关。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纪检组,按照《党章》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