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绵阳市人民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负责统一归集、管理、运营绵阳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下设8个管理处和1个分中心。6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资金归集科、职工贷款科、财务会计科、稽核科、信息科;8个管理处分别是:涪城管理处、游仙管理处、三台管理处、梓潼管理处、盐亭管理处、安州管理处、北川管理处、平武管理处;一个分中心是:江油分中心。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职工个人贷款等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市本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职工个人贷款发放和归还等使用情况。
三、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营运、核算、安全、保值、归还。
四、审批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职工个人贷款等使用。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网络建设和计算机信息管理,保证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七、授权各县区管理处和江油分中心开展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职工个人贷款等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八、负责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
九、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