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按CIE标准和GB50034-92规定显色分类列于表1。
表1中适应场所举例,是按GB50034-92和GBJ133-90编写的。最新制定和公布的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CIE S008/E-2001),很多场所的显色性要求都有提高,如办公室、控制室等都列入IB类。
2.应用:Ra值的高低,对于现代建筑场所建立良好的照明环境有很大意义,不仅是辨别识别对象颜色的需要,对视觉效果和视看舒适性也有很大影响。光源的显色指数高,被视对象和人物的形象会显得更真实、生动;反之,就会变得不好看,失去其本来的豪华和光泽。
当前,在照明工程设计中,对光源显色指数注重不够,降低了视觉效果,希望给予更大注意。设计中,应对每个场所、房间,确定其显色指数要求,即显色类别,按此标准来选择符合显色要求的光源。
1.分类:按CIE和GB133-90、GB50034-92的规定,光源的色表按相关色温分为三类
2.应用:按场所的使用特点、照度水平和需要营造的气氛,选择适宜的光源色表类别,一般说,较低照度(150~200Lx以下)场所,需要一种温馨和亲切的情调,宜用暖色表;高照度(750Lx以上)场所或热带地区、热加工车间等宜用冷色表;而大多数场所应选用中间色温为宜。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有些设计没有规定光源的色温,由承包商随意选购,达不到最佳效果;另外,应用冷色温荧光灯管过多,有的甚至认为色温越高越亮的误解,造成和场所不相配,也影响光效的提高。
一些高等级的公共建筑,常常运用光色来调节或营造各种情调,创造多种不同的气氛,如热烈或宁静,紧张或轻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