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内设职能科室7个, 分支机构10个,分别是:综合科、会计科、贷款科、归集科、法规科、信息科、稽核科、东昌府区管理部、莘县管理部、阳谷县管理部、冠县管理部、茌平县管理部、高唐县管理部、东阿县管理部、临清市管理部、开发区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
市中心履行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核和管理;
(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
(七)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