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根据《转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茂府办〔2012〕61 号)和《转发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茂府办〔2012〕62号)两份指导性文件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保障企业和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质监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来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做好。
(一)明确职责和分工
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牵头,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负责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会同局监察室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审查以及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科室、稽查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做好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涉及公众、企业和社会利益的文件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向申请者提供所需信息。
(二)加强学习
我局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作为2012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茂名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了对茂名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重新修订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各个业务科室积极配合下,我局办公室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文本的编制、修订、校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便捷了解质监组织机构、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更好的途径。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按照市政府及省质监局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改进,在局政务信息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五个栏目,并实现了与省质监局、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的链接。同时,在市局办公室建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并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查阅受理单位的地址及电话,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复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在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占比重最大,群众获益最为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因此,我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上投入了更多精力,及时更新以提高信息的时效性。2012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9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此外,我局着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邮寄方式申请2件,电子邮件方式申请4件,内容涉及举报投诉案件移交情况信息公开以及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标准信息公开等方面,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结。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共收到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2宗,维持2宗。
政府支出和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局相关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我局财务管理,对外没有收费。由于2012年度2宗针对茂名市质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都维持了我局原行政处理决定,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2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相关费用。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内容更新有时还不够及时;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2013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通过多重媒介发布公众需要的质监信息。二是对门户网站进行系统整合,进一步提高网站的便民服务功能,由专人负责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保障信息发布的及时高效。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依法行政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