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建设局设4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全局工作的查办、督办;负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局机关财务、物资、房产管理和保卫等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人事劳工管理;负责全县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
城乡规划管理股
负责全县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建设用地、各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实行规划控制的审查;负责审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的批后跟踪管理;指导和检查监督集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详细规划的实施。
城乡建设管理股
负责市政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目的实施,负责把关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组织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组织协调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城镇住宅建设,组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管理房地产交易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和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负责市政施工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燃气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与报批;办理市政公用事业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指导和管理村镇的统一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建筑业管理股
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参与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含室内外装修装饰)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批准和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施建筑业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资质及其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资格和执业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