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所隶属萍乡市房产管理局,是对萍乡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实施日常管理的事业单位,自1989年成立以来,我所面向行业,服务社会,不断探索培育、规范、繁荣市场之路,为把萍乡市房地产市场建设成为集管理、服务、信息、中介四大功能于一体的房地产交易固定场所,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活跃房地产流通,促进房地产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大成绩。
我所位于公园路61号富丽大厦四、十二楼,拥有面积1600平方米的产权交易大厅,设有房地产交易、抵押、租赁、商品房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等服务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模式。拥有微机操作系统,大型电子显示屏,为客户提供房屋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
新时期,我所将以信息为龙头,以客观调控、规范市场为手段,以优质服务高效务实为基本载体,形成一个规范管理、传递信息、展示行情、促成交易的场所。将会给全市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萍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所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办理萍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买卖、赠与、交换、兼并、合并、抵债、作价入股、房改房及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等权属转移登记;办理二手房资金监管;办理现房、在建工程贷款等抵押登记;办理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告登记;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以及受房管局委托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