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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

2022/07/16108 作者:佚名
导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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