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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机构设置

2022/07/16153 作者:佚名
导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内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李旭 负责局行政公文、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宣传和信访等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2)住房保障科(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红成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管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内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李旭

负责局行政公文、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宣传和信访等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2)住房保障科(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红成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指导市辖县(市)区住房保障工作。

(3)房改指导科

李宏志

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市区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市辖县(市)区房改工作。

(4)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市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侯红丽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参与制定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房地产开发开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地产行业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工作;核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核准项目资本金,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等级评定和年检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市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的工作。

(5)房产管理科

张德均

负责全市房屋产权登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测绘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交流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和分配使用工作,承担落实私房政策和房产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地产中介(估价)行业监管;指导房地产中介(估价)协会工作。

(6)物业管理科

李红奇

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工作。协调助理物业管理纠纷;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备案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工作。

(7)房屋征收管理科(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王凡勇

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拟定年度房屋征收补偿计划、制定征收补偿政策,负责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听证、公布及征求意见,负责征收补偿工作涉及的行政复议、司法诉讼工作,监督征收补偿行为,起草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及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参与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宣传、解释政策,与被征收人签定补偿协议等;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管理,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和档案管理,以及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等。

(8)人事科

赵维娜

负责局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及局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直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陶继锋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张翎

直属单位8个:

(1)襄阳市第一房产管理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理辖区内居民的政策咨询,处理相关信访接待;负责受理辖区内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动态考核,实施实物配租的准入管理;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管理、租金管理和承租人的退出管理;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维修管理和日常物业管理,为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提供文明便捷的公共服务;负责辖区内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调查、核实、申报,并根据授权实施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公房的维修、租赁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襄阳市第二房产管理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理辖区内居民的政策咨询,处理相关信访接待;负责受理辖区内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动态考核,实施实物配租的准入管理;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管理、租金管理和承租人的退出管理;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维修管理和日常物业管理,为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提供文明便捷的公共服务;负责辖区内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调查、核实、申报,并根据授权实施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有公房的维修、租赁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3)襄阳市第三房产管理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理辖区内居民的政策咨询,处理相关信访接待;负责受理辖区内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动态考核,实施实物配租的准入管理;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管理、租金管理和承租人的退出管理;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维修管理和日常物业管理,为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提供文明便捷的公共服务;负责辖区内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前期调查、核实、申报,并根据授权实施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国有公房的维修、租赁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4)襄阳市租赁修缮公司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工作,直管公房及廉租房小区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直管公房房屋产权登记、直管公房房屋测绘管理、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和分配使用工作;根据上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管理工作承担所需改造的棚户区拆迁、还建等相关事宜;负责所接管的各个廉租住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襄阳市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法律、政策、法规;负责全市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行使白蚁防治管理行政职能,做好白蚁防治管理宣传、咨询、指导以及信访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受理全市城镇房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它构筑物进行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白蚁危害灭治处理;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及白蚁灭治施工处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优质合格,并定期进行复查回访;健全白蚁预防管理机制,实行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强化白蚁防治工作管理职能;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行使房屋安全管理行政职能,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宣传、咨询、指导以及信访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受理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并签发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文书;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强化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职能。

(6)襄阳市房屋征收管理处

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报请作出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等;对拆除市场进行安全监管。

(7)襄阳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

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确认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及所辖乡镇房屋产权,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市区房屋测绘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8)襄阳市住宅经营公司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旧城改造、维修;负责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负责旧房改造后剩余房屋出售、室内外装饰;负责自管房的经营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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