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
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灾害性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许昌市建安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
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建安区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建安区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建安区分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
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