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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述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和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大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

一、概述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和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大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研究中心主办的2013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活动中,获2013年全国地级市“政府透明度领先奖”。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一直以来,赣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好今年(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冷新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光华多次强调,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切实加强9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我市及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和单位。要求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具体要求,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工作指导。通过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各自职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为抓好部门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起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3〕28号),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媒体信息发布、加大工作机制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措施5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完善了绩效考核工作指标。从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投诉举报、完成布置工作等方面细化、量化了指标,促进各地、各部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的日常规范化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常态化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公开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月度通报、下督办通知等形式,督促各级、各单位规范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检查,市国家保密局组织社会评议员、有关部门人员,对市民宗局、市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定南县、安远县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督促各级落实“谁制定、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效开展;三是实行主要领导通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当月未公开信息、工作不规范且长期滞后的单位,则采取给单位主要领导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进行通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工作。

(四)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文件精神,我市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并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3年,全市共举行33场新闻发布会,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赣南脐橙果品安全、“中国光彩事业赣州行”活动、“海峡两岸客家高峰论坛”和“赣台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发布。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并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做好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等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目前,有市财政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等57个部门(单位)和章贡区、大余、上犹、瑞金、定南、兴国、于都等16个县(市、区)开通了政务微博。有35个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络问政,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对网民投诉、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和回复。

(五)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一是开展新媒体管理应用等业务知识培训。我市专门组织了全市政务微博管理与引导专题培训班,全市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226人参加了培训。上犹、于都、石城、崇义、安远、寻乌等6个县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应用知识、政府门户网上报信息业务等专题,牵头组织举办了多场专业知识培训,培训人数达1000余人。二是加强现场指导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办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经常下到基层单位检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指出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三是实行远程指导培训。市本级、定南、南康、瑞金、信丰、寻乌、石城等县(市)通过建立工作QQ群,进行“一对一”、“一对多”远程交流和指导,并制作电子演示文档、文件资料分发给经办人员,开展网上学习和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17万条,同比增长56.56%。加上之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47万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公开信息51.93万条,其中,市本级1.44万条,县(市、区)级50.49万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后,我市政府领导立即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市政府各对口落实的14个牵头部门根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在《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上进行了刊摘,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全市上下形成了合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及文件。认真做好了国发〔2013〕19号文件及国务院第五、第六批取消和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共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8项,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7项。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大幅精简和调整,市级原有行政审批项目597项,保留262项,精简335项,精简率56.11%;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1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相关精简和调整项目由各职能部门进行了调整和公开。同时,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应用信息化手段将行政审批单位的所有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问题咨询及办理结果,通过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并对行政审批事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电子监察。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财政外网对外公开了市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基本实现了市直部门对外公布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同时,指导县(市、区)开展“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将大余、宁都、会昌、石城等四个县列为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县,目前四个县均已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市级“三公”经费决算将从2014年起实现对外公开,并选取了南康区、上犹县、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实现50%的县(市、区)“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2015年实现市县“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同时,加强了公务接待费专项审计,强化“三公”经费审计情况的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市房产局网站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题栏,系统地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责任人,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还将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做到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七公开”。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了市食安办、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范围,要求做到该公开的一律公开。2013年依法公开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及时公开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公开。稳妥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对人民群众尤为关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主动公开,快速响应,及时向公众公开重点整治工作信息,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监测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目前,我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已发展到5个气站、2个水站。在市环保网站开设了空气质量日报和水质月报专栏,每天发布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日报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了环境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对全部环保建设项目实行“六公开”、“三公示”,即:公开审批依据、审批内容、审批材料、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期限;环评文件受理前公示、审批中公示、审批后公示。同时,主动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上市环保守法核查等信息公开,通过政务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对外发布相关办事指南、工作规程、审查标准等。积极推进国控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环保网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专栏,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总量减排等相关信息。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通过改版“赣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站”,扩大了网上查询、咨询、投诉、举报、求助、审批、办证等服务项目和范围。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安全生产12350隐患举报电话建设。同时加强了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了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加大了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加大了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全年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366条,发布安全预警信息108条。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整合各类信息发布资源,发挥报刊、电视、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传播媒体的作用,将价格座谈会、政策告诫会、听证会等价格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根据国家成品油调价政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12次;对取消的53项和免征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调整了收费标准的项目通过主动公开方式发布信息,及时公开了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制度。全年发布有关物价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信息408条。充分利用赣州物价信息网,受理咨询526件、投诉378件,已处理894件,办结及满意率为98.89%。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国土部门网站公开了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上公开了相关项目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信息、建设用地审批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编纂了《房屋征收实用法律手册》、《房屋征收实施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详细明确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流程,要求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抓好“两个层面”、抓住“八个节点”、落实好“十二个方面”内容的信息公开。两个层面为:政府层面的网络、媒体和工作现场层面的标语、公示栏、咨询室;八个节点为:调查登记、方案公示、专家论证、决定公告、评估机构确定、协商签订协议、补偿安置兑现、资金使用审计;十二个方面内容为:分户调查情况、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订情况、征收决定、征收范围、建设方案有关批文、分户评估及补偿结果、安置房屋及资金使用情况、征收工作流程及评估实施单位和人员情况、征收相关法律、举报投诉电话、资金使用审计情况等。

9.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教育民生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在“赣州教育网”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全过程公开教育民生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在市教育政务公开栏、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赣州教育网上公布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幼儿园学校收费办法及标准。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制度,实行网上录取。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六公开”制度;高中招生政策提前网上公示。及时公示教师资格申办和职称评聘的评审范围、评审条件、评审要求和评审结果。2013年累计主动公开教育各种信息3568条,网上咨询教育回复近4000人次。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机构专家信息和网上预约挂号信息、科研机构专家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市政府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市政府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招商引资等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市已形成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市、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新闻媒体、手机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并开展了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有益探索,力求通过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公共信息资源。

1.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市、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县(市、区)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所有县(市、区)和绝大部分市直部门和单位也都建立了门户网站,方便市民查阅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政府公报。全年编印政府公报6期,公开政府信息97条,包括市政府发号文11篇、字号文49篇,市政府办公厅发号文11篇、字号文19篇,来文目录和大事记6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公报免费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及乡(镇)政府。

3.新闻发布会。全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33场。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中国光彩事业赣州行”活动、“海峡两岸客家高峰论坛”、“赣台会”和赣南脐橙果品安全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发布。同时,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还举办10场在线访谈,主动发布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赣南苏区旅游产业振兴发展、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2013高招政策解读等方面内容。

4.公共查阅点。在市档案馆已建起了政府信息阅览中心、在市图书馆建起了政府信息电子阅览室。市档案馆汇集了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平台,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5.新闻媒体。主要包括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州电视台、赣州广播电台、中国赣州网。

6.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主要包括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7.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利用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编印免费宣传书籍向广大民众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

2013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80件,其中市本级受理121件,受理方式为网上平台申请51件,当面申请53件,传真申请2件,信函申请15件,内容涉及政策文件、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城乡规划等方面;县(市、区)级受理59件(章贡区6件、上犹县6件、崇义县2件、大余县6件、信丰县1件、龙南县11件、于都县17件、兴国县9件、石城县1件),受理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3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51件,信函申请5件,内容涉及城市规划、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改革、公务员管理、物业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教育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市本级121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101件属于“同意公开答复”的内容,已依申请予以了公开;有13件因内容涉密或其他原因不予公开答复;有3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县(市、区)级59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有50件已公开答复,“不予公开”9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原因

市、县(市、区)级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因内容涉及地方政府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因此不予公开。

四、2013年,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2013年,我市共有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分别因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存在、受理前已经履行公开职责而驳回了行政复议申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我市市本级和县(市、区)都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提高,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重视,加上经办人员经常变化,造成发布信息不够全面、规范、及时。二是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三是由于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刚起步,各地、各部门人员应用新媒体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根据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督查考核,深入细致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对群众普遍关心、关注问题的公开力度,深入推进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同时,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主动回应公众关切,适时正确引导舆论,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强化督查考核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范围。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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