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骨料可分为轻粗骨料和轻细骨料。凡粒径大于4.75mm,堆积密度小于1100kg/m3的轻质骨料,称为轻粗骨料;凡粒径不大于4.75mm,堆积密度小于1200kg/m3的轻质骨料。称为轻细骨料(或轻砂)。
根据《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2010)的 规定,轻骨料按其来源可分为:工业废渣轻骨料。如粉煤灰陶粒、自燃煤矸石、膨胀矿渣珠、煤渣及其轻砂;天然轻骨料,如浮石、火山渣及其轻砂;人造轻骨料,如页岩陶粒、黏士陶粒、膨胀珍珠岩及其轻砂。轻骨料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堆积密度、强度、颗粒级配和吸水率四项。此外,对耐久性、安定性、有害杂质含量也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