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一个装置内或装置的一部分内,或供电线路的末端,不能满足自动切除供电的安全条件时,如TN系统中,不能满足安全关系式的要求时,即不能达到“自动切除供电”的要求时,应实施辅助等电位联结。
2)辅助等电位联结应包括所有可同时触及的固定式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部可导电部分的相互连接,如有可能还应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主钢筋。等电位联结系统必须与包括插座在内的保护导体在内的所有保护导体相连接。
3)如对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有效有怀疑,必须证实同时触及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部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阻R满足如下条件:R≤50/In;In 为保护电器的动作电流,(A);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来说是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Δ n mA×10-3;对过电流保护电器来说为5S以内的动作电流,A。
4)连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联结的导线的截面积可为不小于接至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保护导体的截面,连接外露可导电部分与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联结的导线的截面积可为不小于接至该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导体截面的一半。不小于该场所内总保护接地线截面的一半。辅助等电位联结可利用诸如金属构件那样的永久性的装置外可导电部分,或采用辅助导体,也可兼而用之。供电电缆外护物或电缆组成部分以外的每根保护导体做辅助等电位联结的导体时,单芯绝缘导线最小截面,无机械保护时,不小于2.5mm²,有机械保护时,不小于4mm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