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31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1月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5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6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根据2018年3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六次修正)